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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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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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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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發依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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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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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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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/子女 結婚禮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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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金1,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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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帖或結婚證書或登記後戶口名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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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事件,以一人請領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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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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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/家屬 亡故慰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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奠儀1,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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訃聞或死亡證書或除戶戶口名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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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屬為一等親,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。同一事件,以一人請領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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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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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教育 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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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專組:1,600元。
高中組:1,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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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證、全學年成績單(分公私立成績)、戶口名簿或能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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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8月15日至8月31日申請,9月28日後頒發。同一事件,以一人請領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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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 |
五一勞動節 紀念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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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 |
由本會通知會員領取。 |
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發放。 |
05 |
節慶活動 |
無 |
由本會通知會員自由參加。 |
重陽節等。 |
06 |
海內外旅遊活動 |
無 |
由本會通知會員自由參加。 |
會員依意願自由參加。 |
07 |
精美月曆 |
無 |
由本會通知會員領取。 |
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。 |
08 |
團體保險 |
無 |
由本會通知會員自由參加。 |
團體保險。團體意外險。 |
09 |
政令宣導 協助辦理 |
無 |
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、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、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、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、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等。 |
◎申請資格:凡本會會員入會滿1年以上,無積欠常年會費,勞健保費等應繳費用,並符合上列規定者,均享有申請之權利。欠費累積三個月未繳納結清者,視為出會,並辦理相關退保手續。
◎申請時效:應於事件發生日起1個月內,檢齊有關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概不受理,視同棄權。
◎同一事件,以一人請領為原則。一位會員,以請領一人為原則。本人或父母均為會員者,僅可一人申請或領取。
◎審查通過後,各應領之福利項目,自生效日起,本會予以保留1個月,期滿視為自動放棄,不再受理。
◎本會旅遊活動,遊覽車座位,提早到達時,自行找位
協助宣導或辦理:勞工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、國民年金、勞工退休金(新制)、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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